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
(2012年3月2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经中央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
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以短暂的一生谱写了无比壮丽的人生诗篇,树起了一座令人景仰的思想道德丰碑,是全国人民学习的光辉榜样。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几十年来,在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切关怀和大力倡导下,学雷锋活动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雷锋精神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广为传扬,涌现出了一大批雷锋式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内涵十分丰富、意蕴十分深刻,是一面永不褪色、永放光芒的旗帜。当前,要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对于激发人们思想道德建设热情,倡导文明新风,匡正道德失范,矫正诚信缺失,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引导人们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创造者;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对于凝聚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眼于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以青少年为重点,以社会志愿服务为载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广泛进行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学雷锋实践活动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