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9-15项指标填写参见原国家经贸委《关于改进工业经济效益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及实施方案》的要求。指标的内容及计算公式如下:
总资产贡献率 =[(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 平均资产总额] ×(12/累计月数) ×100 %
其中:税金总额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与应交增值税之和;平均资产总额为期初期末资产总计的算术平均值。
资本保值增值率 =(报告期期末所有者权益/上年同期期末所有者权益) ×100 %
其中:所有者权益等于资产总计减负债总计。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100 %
其中:资产及负债均为报告期期末数。
流动资产周转率 =(销售收入/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12/累计月数)
成本费用利润率 =(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 ×100 %
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为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之和。
全员劳动生产率 =(工业增加值/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12/累计月数)
其中:由于工业增加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而职工人数不含价格因素,因此应将增加值价格因素予以消除。具体方法可采用总产值价格变动系数消除价格影响。
产品销售率 =(工业销售产值/工业总产值(现价)) ×100 %
2、 16-18项指标填写参见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指标》统计调查的通知” (质技监局计函[2001]124号)中的有关要求。指标的内容及计算公式如下:
产品质量等级品率 =(α
1 P
1 +α
2 P
2 +α
3 P
3/ P) ×100 %
其中:P ──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万元,不变价)
P
1 ── 报告期全部优等品产值(万元,不变价)
P
2 ── 报告期全部一等品产值(万元,不变价)
P
3 ── 报告期全部合格品产值(万元,不变价)
α
1、α
2、α
3 ──分别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的加权数,统一规定为:α
1 =1.5,α
2 =1,α
3 =0.5
有关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的划分和评定原则按《工业产品质量分等原则》国家标准(GB/T12707-91)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非工业产品可按国际先进水平、国际一般水平、国内一般水平三个档次,相应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个等级。建筑业可根据行业情况调整为优良率和一次交验合格率。
质量损失率=[(报告期内部损失成本 + 报告期外部损失成本)/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 ×100 %
其中:损失成本和工业总产值均以现行价计算。
新产品产值率 =(报告期新产品产值/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 ×100 %
3、“安全指标”按行业要求项目填写,并提供行业指标要求(可另附页)。
4、对于非制造业,15-18项指标可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剪裁,但需说明理由,并在自我评价报告中详细说明本行业的相关经济指标及结果。
5、“行业平均水平、行业最佳水平、本企业名次”为最近一年的数据。
主要顾客与市场指标
产品/服务名称
| | | | |
市场
占有
份额
| | 国内
| 国际
| 国内
| 国际
| 国内
| 国际
| |
年
| | | | | | | |
年
| | | | | | | |
年
| | | | | | | |
顾客
满意
程度
| 年
| | | | □自评 □第三方调查
调查机构名称:
|
年
| | | | □自评 □第三方调查
调查机构名称:
|
年
| | | | □自评 □第三方调查
调查机构名称:
|
顾客
忠诚
程度
| 年
| | | | □自评 □第三方调查
调查机构名称:
|
年
| | | | □自评 □第三方调查
调查机构名称:
|
年
| | | | □自评 □第三方调查
调查机构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