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严肃性,企业自我评价报告等申报材料,递交经确认后,未经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允许不得擅自修改。一旦发现将取消参加评审的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
地 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 编:100801
联 系 人:王立民、王 爽
手 机:18611941982、18611941981
电 话:010-66050488
传 真:010-66050570
E-mail:wanglimin@chinacoop.gov.cn
附件:
1、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
2、全国质量奖申报表
中国质量协会供销合作系统分会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1: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
会议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主要产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一批国家重大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商贸、旅游、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服务质量明显改善,覆盖一二三产业及社会事业领域的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但是,我国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产品、工程等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仍然比较严重,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生产经营者质量诚信缺失,肆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破坏市场秩序和社会公正,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损害国家信誉和形象。
会议指出,质量不仅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质量问题不仅是技术和管理问题,更是法治和诚信道德问题。做好质量工作,必须从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入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提高各行各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一要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做到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要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二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实施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监管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切实抓好生产源头治理,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三要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健全质量法律法规,坚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坚决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要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工作。加快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提高检验检测能力。五要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搭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工业、保险、统计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六要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保护知识产权,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推动行业骨干企业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七要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八要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增强公众质量维权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会议强调,春节将至,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确保群众节日餐桌食品安全。
注:摘自2012年1月12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附件2:
全 国 质 量 奖
申 报 表
组织名称 (加盖公章)
地区/行业
推荐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申报组织需签署全国质量奖申报承诺书,由申报组织最高领导签名并加盖组织公章。
2、质量奖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和证实性材料组成。
3、申报表内容按表格项目结合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表具体要求见表后“注”,需按年度填写的指标系指申报当年前连续三年的指标。如表内填不下可另加附页或自行复印表格,不填之项要说明原因。
4、组织简介限在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04附录B。
5、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应对照评审标准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各条中有关说明的内容也可互相引用,但应注明。需要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限申报前三年内;无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只说明近年情况。报告文字力求简要,含图表不得超过6万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