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的通知
(民办发〔201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民政部制定了《2012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2012年清明节工作方案
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惠民、绿色、人文”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不断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认真落实“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活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充分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民政部有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沟通协调、运转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认真查找殡葬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集中实施一批惠民殡葬政策,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继续开展“真情暖人心,满意在民政”和“行风建设月”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行风建设水平。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三、工作内容
(一)打牢安全基础,确保祭扫安全。要对本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清明节工作预案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和人流疏导措施。要提前与消防等部门协调,对供用电设备、集中祭扫区域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积极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祭扫用火安全管理。要协调交管部门提前确定交通疏导路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联系公交部门增加祭扫车次密度,安排自有运力接驳公交车站或者开行定点班车,方便群众出行。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安装配备技防设备,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要主动延长服务时间,实行全员上岗和24小时值班,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
(二)突出惠民为民,提升保障水平。各地要以清明节作为2012年底前惠民殡葬政策在全国实现低收入群众全覆盖目标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加大争取协调力度,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已出台惠民殡葬政策的地区,要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扩大惠及范围,增加保障项目,提高补贴标准,优化减免手续。未出台惠民殡葬政策的地区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遵循先易后难、先起步再完善的方法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享受惠民政策,逐步采取多种措施对城乡居民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和绿色生态葬法费用减免,力争清明节期间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地区和受益人群均有较大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