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质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按照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六部门《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要求,我部制定了《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于3月16日前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电话:010-5919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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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根据《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的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强化重大案件的查处,完善农资打假省际协调机制,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农资的服务与指导,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努力确保不发生因禁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进一步减少,农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重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反馈率达到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数继续下降,农资打假省际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