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党[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雷锋是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的楷模,是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体现。
青少年学生是学雷锋活动的重要主体,各级各类学校是学雷锋活动的重要阵地。新形势下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对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成为新时期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践行者;对于凝聚师生员工的意志和力量,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贡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要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要紧密结合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积极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确保取得实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现将《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对学雷锋活动中涌现出的做法和经验,请及时上报我部。
附件: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
中国共产党教育部党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大力学习、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推动教育系统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