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通报工作的通知
(会考[2007]24号)
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举行在即。为了及时了解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有关情况,做好情况通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会计资格考试情况通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并于每个科目考试结束后1小时内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填报“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报告单”(附件)。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全国会计考办报告。
二、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在考试前一周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考试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值班记录。
全国会计考试值班电话:010-68553024、68553026、68552548、13911112091、13911112092;
传真:68552544、68552546、68553028;
值班时间:5月18日8:00至5月20日14:00。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接到本通知后,妥善安排好考试期间的值班工作,并于5月11日前将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告知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附件:2007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报告单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200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报告单
省(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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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时间
| E 日 时至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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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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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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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考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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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考试纪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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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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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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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值班
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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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报时间
| 工 月 日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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