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2007年全国高级会计人才培训选拔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会便[2007]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会计处,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计资产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司会计处,铁道部财务司会计处:
开展高级会计人才培养工作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为做好2007年企业类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学员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考试的宣传及解答工作。高级会计人才培训工作经过2年多的实践,已初见成效,社会反响强烈,会计人员特别是高层次会计人员十分关心培训项目的开展实施情况。请你们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07年高级会计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07]4号)的精神,认真做好有关培训的宣传及解答工作,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会计人员能够及时了解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的相关政策。
二、认真做好考试组织工作。人才培养的关键在于人才的选拔,选拔考试是选拔程序的重要环节。高级会计人才培训选拔笔试为闭卷考试。请你们提高对本次选拔考试的认识,组织好考生报名工作,做好考场安排及考试保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为保证试卷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安全及时地送达各地,请你们认真填写附表一有关内容,并于6月30日前传真至我司会计人员管理处。
四、为便于掌握考试情况,请你们于9月2日上午考试结束后,认真填写附表二有关内容,及时传真至我司会计人员管理处。
五、考试结束后,请你们将试卷和申报材料整理好后,及时报送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其中,北京、天津、河北、中直局、国管局、铁道部的报送时间为9月2日16:00前,其他地区的报送时间为9月4日12:00前。如需接站,请提前将乘坐航班传真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联系电话:
财政部会计司电话:01068552544(传真),13911112091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电话:01064566004(传真),64505058
附表:1.2007年高级会计人才培训选拔考试试卷预订单
2.2007年高级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情况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