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将对教育示范基地上报的建设和运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并根据书面审查的情况,对部分教育示范基地进行不定期抽查。
5年建设期满,由各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依申请对教育示范基地进行现场考察验收,通过验收的,允许其继续使用教育示范基地称号,未通过验收的,取消教育示范基地称号。
国家对教育示范基地申报的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并优先考虑列为教育、旅游等方面的相关示范、试点。对教育示范基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将采取制作案例、媒体报道、现场交流等方式予以宣传推广。
各省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旅游部门应当加强对教育示范基地的监督管理,并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其实现《实施方案》的各项目标。教育部门应当协调附近中小学与教育示范基地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组织中小学生进行定期参观;旅游部门应当将教育示范基地作为本地旅游资源,在旅游资源布局中予以充分考虑。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报告。
附件:首批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联系人:吕峥 么新
联系电话:010-68505549 010-68505640(兼传真)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联系人:王婷婷
联系电话:010-66096412 传真:010-66097873
财政部经建司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010-68552518 传真:010-68552879
国家旅游局规财司联系人:武芳梅
联系电话:010-65201528 传真:010-65201500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国 家 旅 游 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首批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名单
区域
| 建设单位
|
北京
| 德青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
|
上海
| 伟翔环保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江苏
|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山东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天冠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湖北
|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
| 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
|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二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