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投入机制,用足用好科技投入政策。大力支持基层农技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推广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优先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其向项目区成员农户开展农技服务。鼓励和引导科研教育机构积极开展农技服务。采取技术培训、技能传授、示范带动等方式,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大力推广管道灌溉、衬砌渠道、膜下滴灌、优良品种、机械深松、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搞好先进适用技术的组合配套,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对生产的支撑作用。
(四)扎实开展“节水增粮行动”。根据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财政部工作部署,积极支持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辽宁四省(区)干旱半干旱地区开展“节水增粮行动”。2012年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资金12亿元,全部用于膜下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通过集中连片大规模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节水增粮增效,为缓解四省(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和实现粮食持续稳定增产提供有力支撑。
(五)支持生态综合治理。生态脆弱省(区、市)要集中本地区生态综合治理资金,重点向生态脆弱的地区或丘陵山区倾斜,因地制宜开展草原(场)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等。同时,加强农田林网建设,为项目区提供良好的生态屏障。
二、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较快增加收入
(六)完善财政贴息政策,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建设。进一步提高贴息资金在中央财政产业化项目资金中所占的比例。根据东部、中部、西部经济发展状况和龙头企业发展规模等情况,实行不同的贴息资金安排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贴息资金安排力度。深入开展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合作,大力推进与中国农业银行的合作,积极探索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扩大信贷资金来源。鼓励地方提高贴息资金用于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的比例,大力支持农产品加工和储藏保鲜等流通设施建设。
(七)完善财政补助政策,不断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力度。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已在工商部门注册、经营状况良好、运行和管理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其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和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储藏保鲜建设,促进其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机制,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其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现代农业的作用。
(八)继续支持大中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按照加大“菜篮子”产品销区就地生产和就地供应的要求,继续加大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天津和河北环京津地区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蔬菜应急保障能力,缓解蔬菜供求偏紧、价格上扬引发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