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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稳妥推进各项改革,着力提高行业服务能力

  1.稳步推进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改革工作将分步骤、分阶段,渐进推进、稳步实施。一是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完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二是推动行业协会完成车险协会条款、纯损失率以及折旧率的拟订工作。三是推动行业协会完成代位求偿机制、投保理赔告知制度、纠纷处理机制等相关基础配套工作。四是下发文件,全面部署实施车险改革工作,确定进度安排,明确各方任务及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五是督促公司做好新旧制度衔接、新老产品更换以及系统的调整,确保改革平稳运行。六是密切关注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2.稳步推进销售模式的改革创新。引导和鼓励财产保险市场主体加强对新渠道、新模式的探索,促进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新型销售模式的发展。

  3.改进财产保险产品监管。研究建立保险产品电子化报备和管理制度。

  (五)切实推动重点领域业务规范发展,着力促进行业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加强协调推动力度,不断拓宽行业发展的空间和服务经济社会的领域和能力。

  责任险方面,一是继续扩大相关领域的试点范围,与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合作、完善制度、推动试点、扩大范围;二是制定工作机制,提升责任保险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三是加强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农业保险方面,一是推进农业保险立法,加强监管制度建设;二是抓好承保、理赔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管控;三是积极推进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探索推进农业保险在设施农业、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四是积极推进在重点险种、重点区域的覆盖面和渗透度,努力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五是推动保险公司建立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基层服务体系;六是推进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农险健康发展。

  交强险方面,不断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为交强险健康发展争取政策环境。

  巨灾保险方面,争取政府支持,研究和推动巨灾风险体制建设,将巨灾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综合灾害防范体系,争取国家在立法保障、财政税收政策、防灾减灾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保险业的渗透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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