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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保监产险〔2012〕184号)


各保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精神,切实做好2012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现将《2012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2012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财产保险监管将紧紧围绕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管,促进财产保险业健康发展。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风险为基础,以有效解决理赔难问题为重点,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行业深化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率、切实提高服务水平,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是理赔服务基础建设明显加强,理赔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公众对车险服务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明显提高;二是市场秩序继续改善,经营数据不真实问题有效遏制,行业发展方式不断转变;三是偿付能力监管进一步完善,风险有效防范;四是市场化导向的产品管理制度初步形成,服务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五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不断扩大,保险功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三、工作措施

  2012年财产保险监管将紧紧围绕会党委提出的“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理赔的监管,促进行业提高理赔服务质量,改善行业形象

  从加强行业基础建设监管入手,以车险理赔为重点,着眼于通过制度化约束、标准化规范、信息化控制及透明化监督,着力构建企业主导、行业支持、市场引导、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理赔服务管理和监督体系,着力促进行业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理赔服务功能,优化理赔服务环境,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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