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复审结论的复函
(标委办服务函[2009]128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报送国家第一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复审工作情况的函》(新质技监标函〔2009〕3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批“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原新天国际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新疆溢达纺织有限公司等三家AAAA级试点企业通过复审维持AAAA级;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原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彩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三达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AAA级试点企业通过复审维持AAA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