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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的通知

  纳入电子监管的企业和机构数量日益庞大,为保证药品电子监管平台的服务质量,建设以呼叫中心、短信平台和即时通讯平台等为核心的配套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各级监管部门、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在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过程中的日常咨询和问题投诉,收集和处理相关建议和反馈。

  (七)完善电子监管应用系统功能
  随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药品电子监管应用系统的监督、服务和辅助决策功能,以应对日益复杂的药品监管形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进一步完善药品流通监管系统,以支持对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的监管,完整保存药品流通痕迹,保证非法药品无法进入合法流通渠道。
  2.建设数据共享和交换系统,实现药品电子监管数据的有效共享,方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延伸监管。
  3.扩建移动执法系统,为执法人员现场稽查提供及时的信息支持,提高执法的便捷性,增加执法力度。
  4.以药品流通监管系统为基础,建设社会应急系统。进一步完善药品召回功能,一旦发生药品安全事件,能尽快召回问题药品,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安全事件给人民生命健康带来的损失。进一步实现药品调配功能,一旦发生突发性灾难,可快速进行药品库存定位和统一调配。
  5.建设辅助决策支持系统,能够对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状态和运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完善药品监管政策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建设药品电子监管公众服务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药品信息检索、监管码查询、真伪鉴别等服务,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五、工作安排
  (一)2012年完成国家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建设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的批复,进行药品电子监管平台的建设,利用信息技术,辅助解决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1.2012年上半年完成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建设相关软硬件系统的招标工作;
  2.2012年年底前完成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和异地及同城备份中心的建设;
  3.2012年年底前完成药品电子监管平台的建设,完善药品电子监管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建设和完善药品电子监管应用系统的功能。

  (二)2012-2015年实现药品制剂(含进口药品)全品种电子监管
  1.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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