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指导和帮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企业实现技术研发与标准制修订基本同步,提高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成果(专利)转化率,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创新试点示范工作;探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向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团体(企业联盟)标准转化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推动自主核心技术带动型的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培育创意文化、信息安全、环保新材料、光电显示等具有明显产业优势的重大关键技术标准的创制。
(三)增强企业标准化工作能力,提升企业标准化工作意识。推动重点企业承担或参与国际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的工作;指导帮助一批重点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争取完成标准科研项目;推动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大幅度提高重点企业主要产品的采标率;指导和帮助重点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
(四)提升园区标准创新能力。围绕园区核心产业,制定一批具有自主创新技术的关键技术标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数量和质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五)推动企业形成标准联盟。在新一代移动通信、信息安全、软件及软件外包等产业领域建立起标准联盟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出现一批以原始创新的技术标准为基础的技术联盟和产业联盟;重点抓好优势领域专业技术联盟标准的产业化示范;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相关技术和产品广泛应用。
(六)推动对经济发展有带动作用的特色产业集群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在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数字娱乐、信息安全、光电显示、军民合作高技术等几大特色产业集群方面,开展产业标准化体系研究,明确产业标准化建设目标和重点,并形成一批区域优势标准。
(七)完善技术标准支撑服务体系。建设高新技术标准化创新实践基地,构筑与企业标准化工作相适应的技术标准信息查询、标准化战略研究专家资源、产品出口技术贸易壁垒警示信息、高新技术产品检验检测等服务支撑平台,建立高新孵化企业标准化服务的外包机制。
(八)推动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积极争取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话语权。开展对外标准化交流合作,推动园区内企业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对成为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化机构成员并承担相关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等情况予以支持;鼓励国际标准组织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入驻园区;积极引导企业参与WTO/TBT评议工作,在关键技术、战略产业积极提交标准提案;示范领域龙头企业承担或参与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会及工作组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争取更多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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