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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2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切实履行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建立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承诺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制,加大奖惩力度,严格“一票否决”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探索创新与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社会管理、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相关行政许可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加理对境外交通运输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六、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继续大力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约谈机制,组织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
  (二)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加大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层、一线的监管执法力度,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大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干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实行日常执法、重点执法和跟踪执法三结合,依法强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打非措施。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将交通运输企业、运输工具、人员等违法信息纳入“黑名单”管理中,并与行政审批等相结合。
  (三)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加强事故统计工作,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加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调查进展和查处结果,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积极探索事故发生规律,研判把握安全生产形势,制定针对性强、髙效的预防措施,重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深化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抓好以“两客一危”车辆、“四客一危”船舶、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库区、桥梁隧道、渡船渡口、城市轨道交通和大型结构工程施工现场等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进—步巩固和扩大“打非”专项行动成果。继续保持髙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运输经营、超载超限超员运输、非法夹带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章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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