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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的通知

  四、样品包装和运输
  样品的包装应符合《水产品航空运输包装标准》(MH 1007-1997)要求,即外包装需用瓦棱纸箱,内套塑料泡沫箱,箱内用双层聚乙烯塑料袋带水充氧包装样品鱼,在泡沫箱内放置几个冰瓶或冰袋,包装内的《水生动物现场采样登记表》要用聚乙烯塑料袋防水。样品采集前和采集完成后均需及时与检测单位联系,确保样品的顺利交接。
  五、检测方法
  按照《鱼类检疫方法第5部分:鲤春病毒血症病毒(SVCV)》(GB/T15805.5-2008)或OIE《水生动物疾病诊断手册(2009版)》方法进行检测。
  六、监测结果报告与处理
  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送检单位将阳性结果按快报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立即对阳性样品同池的鱼进行隔离、消毒并限制用于养殖目的的流通,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溯源工作,必要时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并对池塘、生产工具等进行彻底消毒净化。

  附件2:
白斑综合征(WSS)监测计划

  一、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为天津等5个省(区、市)的对虾养殖场。对虾类国家级和省级原良种场、市级县级苗种繁育场,近一两年内曾出现过WSS阳性结果的养殖场及其周边养殖水域,均需设置监测点。重点监测品种为中国对虾、南美白对虾等,具体监测品种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监测时间
  春季、秋季进行两次集中监测,春季集中监测在5~7月间,秋季集中监测在8~10月间。
  三、采样数量和方法
  采集样品要分虾苗和成虾两个类型,其中虾苗和成虾各占一半左右。每份虾苗样品及成虾样品均不少于150尾。采样过程中要按照《水生动物产地检疫采样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填写《水生动物现场采样记录表》,要求信息准确、完整。
  《国家监测计划》样品数885个,各省(区、市)国家监测计划采样任务数见下表。
  5省(市)的采样数量任务分配表

地区

天津

河北

山东

广东

广西

数量

85

85

165

25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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