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着力培育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鼓励系统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支持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批发市场将经营链条延伸到农业生产和仓储、运输、加工、配送等环节,建立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的一体化产业链条。引导系统内农产品经营企业通过资本联合、兼并重组、股权置换、项目合作、品牌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联合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实现鲜活农产品经营规模化发展。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公司等系统内的大型农产品经营企业要当好龙头,带头开展各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组织建立批发市场联盟,加快实现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探索远期合约、竞价拍卖、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
(五)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增强农民市场意识,提高农民在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组织化程度,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供支撑。引导支持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联合与合作,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或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进一步增强进入市场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产地预冷、冷藏保鲜以及农产品初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车辆、检验检测设备等,提高鲜活农产品质量。
(六)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建设,加快发展鲜活农产品连锁配送物流中心,重点投资改造或新建一批以冷藏、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冷链设施,增加农产品冷库容量,增强物流、配送能力;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预选分级、低温仓储、冷藏冷冻、冷链运输、物流配送等一体化冷链设施,培育一批专业化冷链物流运输企业。推动系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重点支持交易场所、电子结算、信息处理、检验检测系统等设施建设,改善经营条件,实现交易结算、物业管理、客户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化,提升市场的经营档次和管理水平。“十二五”期间,初步实现系统内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化建设。
(七)推进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立足当地产业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协调作用,综合运用各种服务手段,组织建立鲜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统一供应农业生产资料,提供生产技术、土壤检测、产品质量检验、病虫害防治等综合服务,实现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逐步形成区域性优质鲜活农产品产业带。在果品、茶叶、食用菌、蜂产品等传统优势领域,要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良好农业示范认证,创建农产品知名品牌,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产品进入市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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