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和《人才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快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千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建设“人才特区”,吸引全球科技人才来华工作和创业,建立健全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选用机制;建设市场化运作的院士工作室,吸引战略科学家及其团队入住;完善人才发展机制,促进人才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双向流动,加大对创业科研人员的扶持力度;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加快技术经纪人、创业者等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和培训。
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倡导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继承和弘扬“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力协同、勇于登攀”的“两弹一星”精神,形成鼓励创新、支持创业、保护创新的良好社会文化氛围,不断丰富创新创业文化内涵。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开展创业大赛、创业讲坛等创新创业文化品牌建设活动,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活力。支持地方政府和各高新区结合产业特色、资源优势和区域文化,开展系列宣传和文化活动,提升产业集群文化内涵,提高产业集群影响力和知名度。
八、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集聚和利用国际优质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加快推动国际产业合作,为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服务,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发展水平。
(一)加快推动国际产业技术合作
推动企业等创新主体参与国际产业技术合作。支持企业与跨国公司积极开展联合研发和国际技术转移。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参加国际行业协会、学术组织、标准组织等国际科技组织的交流活动。支持企业、研发组织等参与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及重大科技合作项目,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国际联合研发和产业化合作,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
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产品的对外输出。利用国家对外经济援助资金和渠道,支持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海外商用,支持拥有自主技术的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推广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和产品的对外输出,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战略性布局。
吸引国际科技资源参与我国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继续加大力度吸引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到中国,吸引更多的国际标准组织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国际研发机构参与国家科技项目和产业化项目的方式,吸引国外科学家、大学和科研机构与我国相关机构合作,在我国设立科研基地或联合实验室。
(二)增强企业国际化发展能力
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全面开展国际化经营活动。以海外科技园为载体,与一些国家和地区合作互建一批企业创新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海外研发和销售中心,开展国际标准创制或认证、技术交流、跨国并购、境外上市等活动,提升企业国际化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建设和完善企业国际化发展服务平台。依托国家高新区、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等载体,建设一批企业国际化发展服务平台,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国际贸易信息、技术标准出口认证、国外参展等服务。
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国际化发展。鼓励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积极吸纳国外企业或组织参加,加强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的合作,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参加全球知名的产业论坛、技术研讨会等影响产业发展的重要会议,不断增强开放性。
九、体制机制创新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对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引导,推进规划落实,强化规划实施中重大事件的协调。加强对相关子规划、地方规划制定实施的宏观指导。充分利用部际和省部会商机制,加强部门之间、部门和地方之间的多层次、全方位合作。加强监督考核,对规划实施及各项子规划重点工作的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规划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和评估。
(二)规划实施机制保障
围绕跨领域共性技术研发、高新技术产业整体发展重大问题的集成研究等,整合部内资源,建立跨领域、跨计划的重大项目组织机制,结合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设立科技部跨领域重大项目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实施跨领域、跨计划重大项目的组织工作,在项目统筹设计、资源集成和分配、项目实施和调整等方面加强指导。
(三)资金投入保障
加大科技重大专项、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投入,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支持国家高新区、产业化基地等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载体的建设,重点支持重大成果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现代服务业发展等。加大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创业企业等发展。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金融和各类社会资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建设。创新政府投入管理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对产业化项目的投入。鼓励地方政府加大相关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