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大型先进运输装备及系统、海洋工程装备、工程机械装备、高端农业机械装备、高端智能制造与基础制造装备等,实施高速列车、绿色制造、智能制造、服务机器人等科技重点专项,在微纳制造技术、重大装备与工艺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系统控制技术、制造服务技术等五个方向开展前沿及核心技术攻关,突破高速列车谱系化、高速列车智能化、绿色制造技术、重大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关键精密测试仪器、机器人模块化单元产品、控制系统的安全防范与安全系统、RFID关键技术研发等,提升我国制造业创新能力。
新能源产业。发展风电、太阳能光伏、太阳能热利用、智能电网和储能系统等,实施风力发电、高效太阳能、智能电网、洁净煤等科技重点专项。推进3-5兆瓦陆上和海上风电机组整机及部件产业化,重点发展7-10MW大型机组整机及关键部件设计及制造、大型光伏系统设计集成、大规模间歇式电源并网与储能等核心关键技术。重点探索面向第四代核能、氢能、海洋能、地热能、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等新方向的前沿技术。加强应用新能源的先进适用技术,有效衔接新能源的生产、运输与消费,促进产业有序、规模化发展。
新材料产业。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及纳米材料等共性基础材料,抢占微电子/光电子/磁电子材料与器件、先进超导材料、高效能源材料、生态环境材料、低碳排放材料等前沿制高点;实施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先进稀土材料、高品质特殊钢、高性能膜材料等科技重点专项,掌握新材料的设计、制备加工、高效利用、安全服役、低成本循环再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克稀缺材料替代与高效利用、生物医用新材料及表面改性、高性能光电子材料与器件集成、先进晶体与全固态激光材料、国家重大重点工程用关键材料等核心技术,提高关键材料的供给能力。
新能源汽车产业。全面实施“纯电驱动”技术转型战略,实施新能源汽车科技重点专项,重点推进关键零部件技术(电池-电机-电控)、整车集成技术(混合动力-纯电驱动-下一代纯电驱动)、公共平台技术(技术标准法规-基础设施-测试评价技术)的研究与攻关,加快现有整车系统技术成果的产业化示范,初步形成整车及零部件工业体系,建设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产业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系统。
(二)打造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
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结合国家区域发展的整体布局,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带、国家高新区、产业化基地等产业化载体建设,在一些有优势的地区,根据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创新能力、人力资源等,发展具有广阔市场前景、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升级一批重点产业集群。加强科技主管部门对产业化载体空间布局的指导,同时兼顾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发挥地方政府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创新能力强、产业链完整、布局合理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
将高新区打造成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发挥国家高新区创新要素集聚和体制机制方面的优势,继续加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三类园区”建设,以高新区作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将核心技术突破与产业跨越式发展相结合,重点在国家高新区落实一批科技重点专项项目,调动地方政府资源,吸引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共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高新区集聚发展。
(三)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体系
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孵化体系建设。在有条件的高新区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孵化体系,发现、遴选和培育具有前瞻性和成长性的“源头”企业,发掘一批创业团队,围绕高端人才、创业投资、国际技术合作等,搭建科技中介服务平台,提供高效孵化服务。
建设面向产业集群的区域创新中心。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加强与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和项目的对接,集成创新资源,面向一部分有基础和有条件的特色产业集群、高新区,推动建设一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中试转化基地、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发挥产业组织者的作用,吸引高端技术、领军人才、优质资本等要素,集聚一批处于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群体,努力打造面向产业集群的区域创新中心。
促进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融资机制。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投资银行、风险投资机构,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国家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对高成长企业进行投资,不断优化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
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国选择一批自主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通过匹配政策,支持和引导资本、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围绕主导产业,选择一批具有品牌带动能力的企业,通过提供差异化服务,支持其发展成为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重点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快速成长壮大。
四、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应用,促进产业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