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面推进与分类实施相结合。在科技工作中全面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根据不同类型创新主体和创新活动的特点,分类制定和落实知识产权管理措施。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工作得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幅提升,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和科技创新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政策进一步完善。科技工作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政策逐步健全,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明显增强。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升。在若干重点领域获得一批具有原创性的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件,对外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国家科技计划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翻一番,拥有一批优良植物新品种、高水平计算机软件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掌握一批关键技术秘密。
--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著增强。有利于知识产权运用的机制初步形成,到“十二五”末期,在全国技术市场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到8000亿元,一批重要知识产权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中得到有效运用。
--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大幅提高。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措施落实到专项和计划管理的各个环节,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能力大幅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有机融入科技工作的各方面和科技创新活动的全过程。
--支撑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在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养一支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批面向科技发展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形成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服务有效结合的机制。
三、重点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建设
完善和落实知识产权政策,在科技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科技创新的各个环节强化知识产权导向,为推动科技创新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政策和制度保障。
1.完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贯彻落实《
科学技术进步法》、《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规划纲要》、《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相关配套文件中与科技创新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加强政策实施情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