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能源、信息、资源环境、农业、人口健康、先进制造、交通运输、公共安全等战略需求领域,以及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及地球深部等基础前沿领域和新兴交叉学科领域,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在关键产业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稳步推进军民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和野外实验台站等研究实验基地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计量基标准基地建设。
2. 加强科技条件平台和实验服务基地建设
围绕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区域发展等重大需求,集成优质资源,在农业、信息、生物、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新兴、前沿和交叉学科领域,推动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多学科交叉集成、面向社会提供开放服务的科技条件平台建设。
加强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和国家级分析测试中心建设,提高科学仪器设备装备水平,开展分析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推广和应用,为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提供支撑;在综合集成现有优势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生命科学、材料科学、资源环境等领域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建设。
加强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建设,继续推进与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行业和地方科技文献信息机构,以及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的合作,进一步完善国家科技文献信息资源保障和服务体系,加大国家数字科技文献资源长期保存体系建设力度。构建开放的知识组织体系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科技文献知识化服务示范基地。
进一步推进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及种源基地建设和发展,加强实验用小型猪、实验用非人灵长类动物、实验用水生动物、实验用低等动物种源基地,以及实验动物重点实验室、国家实验动物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加强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加强农业种质资源标准化整理与数字化表达,补充完善农业种质资源收集、整理和保护。加强科学数据的采集和保护,完善不同领域和行业科学数据库建设,扩大数据汇交试点,促进科学数据共享。
3. 促进区域和行业科研条件发展
按照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部署,把科研条件建设作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促进重点区域的跨区域协同创新为目标,合理布局建设跨区域创新服务平台。
推动地方围绕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构建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基地。鼓励以校际合作、院地合作等多种形式在科研条件领域开展重大技术联合攻关。鼓励地方围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和建设创新型试点城市(区)的重大需求加强科研条件建设。支持国家条件平台与地方平台集成,强化国家条件平台和地方平台各类资源和服务的融合和衔接。积极引导和支持西部地区科研条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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