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研条件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国科发计〔201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十二五”是我国科研条建设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任务部署,切实提升科研条件的支撑保障能力,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科技部组织编制了《科研条件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现将该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科研条件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科学技术部
二O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
科研条件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目录
一、形势与需求
二、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思路
(三)发展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科研条件建设布局
(二)加强科研条件自主研发和应用
(三)推动科研条件开放共享
(四)强化科研条件质量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科研条件统筹协调机制
(二)构建多元化科研条件投入格局
(三)推进科研条件运行和服务模式创新
(四)落实和完善科研条件政策法规
(五)推进科研条件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加强科研条件人才队伍建设
本专项规划所指的科研条件包括研究实验基地、科研设施以及科学仪器设备、科研用试剂、实验动物、科技文献、计量基标准等。科研条件是支撑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物质和信息基础,是抢占科技制高点、提高国家科技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为深入贯彻《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落实《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任务,加强未来五年科研条件发展的系统部署,特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形势与需求
“十一五”以来,我国科研条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科研条件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为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对科研条件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
科学技术进步法》对科研条件建设和共享做出明确规定。研究实验基地、科研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在重点领域新建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科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建156个,总数达到333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建114个,总数达到387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新建74个,总数达到105个。资源整合共享取得重要进展,在大型科学仪器、野外台站、科学数据、生物种质资源、科技文献等领域建成了一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国家级分析测试中心、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的建设,科研条件分散、重复、低效的状况有所改善。科研条件资源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增强。攻克了深紫外光源、大型中子源、金属原位分析等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原子荧光光谱仪、材料原位分析仪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设备批量进入国际市场,国家计量基标准研究取得突破,国际互认能力显著提高。科研用试剂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取得积极进展,实验动物资源基地建设和资源研发能力进一步提升,创新方法研究和推广应用取得初步成效。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中,科研条件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在抗震救灾、重大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检测等重大事件中,科研条件提供了有力保障。企业在科研条件建设和服务中的作用逐步增强,市场机制在促进科研条件优化配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方科研条件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建设了一批大型科技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为增强区域创新能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