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化工作图片。各部门(单位)根据全年工作重点,提供10张左右图片,并附文字说明。
二、重要讲话(文化部办公厅负责)3万字
收录当年度可公开的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文化部部级领导的重要讲话、文章。
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获奖名单(文化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负责)8万字
(一)重要会议收录部级(不含司局级)重要会议资料。
(二)重要活动收录部级(不含司局级)重大活动资料。
(三)获奖名单收录部级(不含司局级)评审立项名单、赛事获奖名单、表彰名单等。
四、文化大事记(各单位负责)1万字
省、部级以上(不含省厅级)文化事件概要,请各单位按要求提供材料,以月份排序,每项附以50字左右的内容简介。
五、文化工作综述(文化部法规司负责)2万字
当年度全国文化发展综述。
六、文化政策法规、文化体制改革、公共文化服务、专业艺术、文化市场、文化产业、文化科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外文化交流、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文物事业、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党建、文化纪检监察(文化部相关司局及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负责)50万字
(一)篇目组稿格式:
1.综述:1篇,内容为各司局当年度工作综述。
2.专题:多篇,内容为当年度司内主要工作情况等,不重复已在重要会议、重要活动、获奖名单中出现的内容。
(二)组稿司局及字数安排:
1.文化政策法规,3万字,法规司负责组稿;
2.文化体制改革,2万字,法规司负责组稿;
3.公共文化服务,5万字,社会文化司负责组稿;
4.专业艺术,5万字,艺术司负责组稿;
5.文化市场,4万字,文化市场司负责组稿;
6.文化产业,4万字,文化产业司负责组稿;
7.文化科教,4万字,文化科技司负责组稿;
8.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3万字,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负责组稿;
9.对外文化交流,4万字,外联局负责组稿;
10.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3万字,外联局负责组稿;
11.文物事业,4万字,国家文物局负责组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