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市长研讨班的通知
( 办社文函〔201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的要求,交流、研讨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文化部定于2012年2月29日至3月1日举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市长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方式和研讨内容
研讨班采取专家授课、案例分析并专家点评、学员互相交流研讨的方式,重点就示范区创建意义、目标、任务以及过程管理、验收标准等内容进行研讨和培训。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月28日报到,2月29日至3月1日培训、研讨,3月2日离校。
地点: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
三、参加人员
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分管领导和文化局分管领导各1人。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将研讨班报名回执(含电子照片)于2月22日16:00前发送至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邮箱ccm30@sina.com(报名回执附后)。
(二)本次研讨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加研讨班学员持本通知(或通知复印件)于2012年2月28日18:00前至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报到。
(三)学员在校期间食宿、培训等费用由我部承担,往返交通等费用自理。每个示范区限定名额3人,超出名额人员一切费用自理,并请提前与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联系。
联系人: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 田甜
电 话:010-69268294、15010677661
传 真:010-69268294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市长研讨班报名回执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市长研讨班报名回执
班次名称
|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市长研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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