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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抽查工作的通知
(农办种〔20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厅(委、局):
  为进一步强化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违法行为,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定于3月上中旬开展2012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联动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范围
  抽查对象为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基层种子门市部销售的农作物种子,抽查重点为玉米、水稻、棉花、蔬菜种子以及进口种子。
  抽查范围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8个省(区、市)。其中,河北等10个省的种子市场抽查,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要求执行。
  每个省(区、市)至少检查2个集中交易市场和15个基层种子门市部,每个集中交易市场抽查10个以上门店,每个门店部抽查2个种子样品。
  二、检查内容
  (一)种子质量
  扦取的种子样品均检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玉米和水稻种子除三项质量指标外,同时进行田间纯度鉴定和室内品种真实性检测。
  (二)种子标签和经营档案等
  种子标签检查标注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规范;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检查是否超范围或无证经营,是否按规定建立档案,档案记载内容是否规范齐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检查是否属于未审先推、已退出或越区推广经营,属于授权品种的还须检查种子生产者是否经品种权人许可等。
  三、检测方法
  品种真实性检测方法执行NY/T 1432-2007《玉米品种鉴定 DNA指纹方法》和NY/T 1433-2007《水稻品种鉴定 DNA指纹方法》,部分内容需要调整的,须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备案后执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对照样品采用农业部征集的品种标准样品。
  四、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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