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建立教育部关工委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教关委函[2012]3号)
各有关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关工委,各有关学校关工委: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
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发挥职业技术教育战线老同志优势,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经研究,教育部关工委决定在职业院校设立关工委工作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商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及有关省(区、市)教育关工委,部关工委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10所高等职业学校、10所中等职业学校为教育部关工委联系点(名单附后)。
二、联系点学校关工委要在教育部关工委和当地教育关工委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研究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联系点学校关工委作为教育部关工委信息直报点,要注重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有关信息。部关工委有关文件、简报也将直接寄发联系点学校关工委。
四、请有关省(区、市)教育关工委将联系点学校关工委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于3月5日前报部关工委秘书处。
联系人:刘永强、 李志强
联系电话:010-66097144(传真) 010-66096963
手机:刘永强13811485618、 李志强 13811788726
电子邮箱:ggwmsc@moe.edu.cn
五、希望有关省(区、市)教育关工委同时将部关工委联系点学校作为本地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联系点加强指导。
附件: 1.教育部关工委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联系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