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政部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社会组织党建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各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成立省级社会组织党工委,明确并落实社会组织党建责任主体。

  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

  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基础进一步巩固,带头人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党员队伍更显生机活力,规章制度完善,活动和经费保障机制健全。

  社会组织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内部治理结构科学有效,诚信自律和社会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突出。

  三、推进措施

  全国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时间短,任务重,标准高。各地要采取正确的方法步骤,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有组织推进这项活动。

  1.着力加强党建,扩大组织和工作覆盖

  坚持“应建必建、应派必派”的原则,以“消除空白点,扩大覆盖面,增强有效性”为工作方向,着力加强党组织组建。凡是有正式党员(含未接转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兼职党员)3名及以上的社会组织,要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单独建立党组织,或按照“业务相近、地域相邻、便于活动”的原则,采取单位联建、挂靠组建、区域或行业统建等方式,全部建立党组织。推广山东省“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全程作用”的经验,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对没有正式党员的,采取确定党建工作联络员以及先行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方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对隶属关系不明确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完善,明确管理主体,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的领导。

  2.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

  要完善和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负起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创新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省级民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起同级党委派出的社会组织党工委。已经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的,要推动向市县一级覆盖。要发挥社会组织党工委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的统筹、协调、推进、监督的作用,加强制度建设,使社会组织党工委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探索在社会组织和党员数量较多的业务主管单位设立或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组织部门抓总、社会组织党工委牵头、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社会组织党组织具体落实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