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如推荐本单位人选,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推荐登记表(一式2份),提供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10份,推荐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另附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10份。登记表、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电子版。推荐人选必须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如推荐其他单位人选,只填写被推荐个人姓名,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
请各单位于2月22日前将推荐材料报直属机关团委。
联系人:张千军 联系电话:58934038
附件:1、第二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申报表
2、第二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3、关于撰写推荐人选事迹材料的说明
4、推荐人选事迹简介样本
直属机关党委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第二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推荐登记表
推荐部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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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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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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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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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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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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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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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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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工
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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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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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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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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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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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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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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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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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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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从参加工作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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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获奖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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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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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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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人选
所在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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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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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选
所在
部门
机关
团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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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 人选
所在
部门
机关
党委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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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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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委
会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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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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