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党委关于组织推荐“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建党办[2012]6号)
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
最近,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工办发[2012]6号),将于今年“五四”前后表彰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和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我部可推荐人选2名(含五四奖章标兵人选,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不超过1名)。为组织好我部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
(一)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
(二)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
二、推荐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三)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曾获得本部门或本行业等表彰奖励。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部直属机关青年干部和职工。
三、推荐名额和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部直属机关共推荐青年五四奖章人选2名,并在其中确定青年五四奖章标兵推荐人选。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推荐人选1名,推荐为青年五四奖章标兵的人选应同时是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并分别填写青年五四奖章和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申报表、事迹材料。直属机关党委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报部党组审定后上报。
(二)推荐办法: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直属党委、总支、支部严格按照条件组织推荐。可以推荐本单位人选,也可以推荐其他单位人选。认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逾期未报视为不推荐)。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民主、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学习先进的过程。推荐工作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织做好工作。进行推荐时,要着重考虑近年来在部直属机关各项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广大青年中产生较大影响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