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
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宗旨,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全面实现两纲提出的妇女儿童健康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为目的,以需求为导向,为妇女儿童提供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
2.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3.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人群之间的妇女儿童健康差距,促进妇幼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中的作用。
二、目标
(一)总目标。建立覆盖城乡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15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2/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2‰和14‰。202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0/10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和13‰。
(二)具体目标。
1.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
(1)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指 标
| 2010年
指标区间
| 2015年下降幅度(%)
| 2020年下降幅度(%)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0
| 稳步下降
| 稳步下降
|
10-19.9
| 10
| 15
|
20-29.9
| 25
| 30
|
30-
| 35
| 40
|
婴儿死亡率(‰)
| <10
| 5
| 10
|
10-19.9
| 10
| 20
|
20-
| 15
| 30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10
| 5
| 10
|
10-19.9
| 15
| 20
|
20-
| 20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