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农办渔【2012】19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全国渔业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新时期渔政队伍建设水平,我部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现将我部制定的《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部门、部属渔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宣贯并制定本辖区、本单位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12年3月31日前报我部渔政指挥中心。
为确保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组织到位、落实到位、宣传到位、取得实效,我部将对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交流学习和评估总结,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渔政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10-59193103,59193101(兼传真),电子邮箱:fisheryccs@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渔业、服务渔民为宗旨,以锻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装备精良、执法严明并与现代渔业建设相适应的渔政队伍为长期目标,通过开展“渔政队伍建设年”活动,进一步促进渔政队伍规范化管理,努力解决长期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倡导和弘扬集体主义精神,着力提高执法装备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推进现代渔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做好新时期渔政管理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全面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要认真梳理执法职责的法律法规依据并依法公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和细化执法行动中针对管理相对人的处理程序、标准、尺度,确保各项执法行为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要贯彻落实统一渔业执法证件、渔业执法文书格式、渔政标志、渔政执法装备标识和渔政制服样式的“五统一”规范化队伍建设要求,对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要予以纠正;深入推进实施渔业综合执法,认真落实
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督办制度、执法绩效评估制度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我部将抓紧完成一批重点渔业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基层渔政机构要充分发挥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创新,促进执法工作依法、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