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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按照良种良法相配套的原则,加快栽培技术集成创新步伐,推出一批安全优质、省工节本、增产增效的实用栽培技术,重点研究连作障碍治理技术,制定适合不同生态区、不同栽培方式的技术模式,在菜地土壤次生盐渍化、酸化治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研究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掌握根结线虫、粉虱、韭蛆、番茄黄化曲叶病毒病、十字花科根肿病等蔬菜病虫害发生规律,集成安全、有效的防控措施;研究轻简栽培技术,开发土地耕整、精量播种、水肥一体、设施环境调控等设施设备,促进农机农艺结合,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全方位增强科技对蔬菜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第二节 加强蔬菜集约化育苗场建设


  2020年前,在蔬菜优势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加强蔬菜集约化育苗示范场建设,改善设施条件,规范操作技术,推动蔬菜育苗向专业化、商品化、产业化方向发展。主要建设育苗日光温室(北方)、钢架大棚(南方),配套遮阳降温、防寒保温、通风换气、水肥一体、育苗床架、基质装盘、播种、催芽等设施设备,重点推广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等蔬菜穴盘集约化育苗技术,提高蔬菜育苗安全性和标准化水平。

第三节 改善菜地基础设施条件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的原则,改造升级原有生产基地,适当规划新建一批高标准高起点的生产基地,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加强以水利设施和温室、大棚为重点的菜地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机耕道、电网配套,增加低毒、低残留、高效及生物农药施用比例,增施有机肥,逐步建成能排能灌、土壤肥沃、通行便利、抗灾能力较强的高产稳产蔬菜生产基地,切实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露地蔬菜产业重点县要加强高标准的生产基地建设,改善蔬菜生产条件。主要完善灌排设施,灌排渠沟网络分设,泵房和田间贮水池齐全,根据条件和可能,推进水肥一体化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同时,建设路面硬化的田间主干道和支道,配备生产用电设施,配套农资、农机具库房及田头贮肥(沼液)池或堆肥场。
  设施蔬菜产业重点县要通过建设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北方)、钢架大棚(南方),提高蔬菜持续均衡生产能力。灌溉系统尽可能采用管道输水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配备田间贮水池和排灌泵房,完善排水系统,有条件的地方采用水肥一体化设施。完善田间道路、供电及其它设施。
  在搞好菜地灌排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水源及配套渠道等工程建设,提高灌排保障能力。在灌溉设施配套较差的地区,加强小微型灌溉工程或配套设施建设,配备小型抗旱应急机具,提高抗旱保收能力;在水资源紧缺地区,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和雨洪集蓄利用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源保障能力;在降雨较多较集中的蔬菜生产区域,加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提高抗洪排涝能力。

第四节 加大田头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把田头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设施作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主要内容之一,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切实提高蔬菜商品质量、减少损耗。在外销量较大的产地和大中城市郊区,按菜地面积和商品化处理需求,配置相应的预冷设施、整理分级车间、冷藏库,以及清洗、分级、包装等设备,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扩大销售半径,增强市场调剂能力。

第五节 健全蔬菜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加强蔬菜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强化服务手段,增加工作经费,提高人员素质,切实提升新成果转化率和实用技术到位率。在全国蔬菜优势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重点县,增强蔬菜技术推广服务能力,配建一定面积的培训服务用房,配置必要的培训、田间小气候观测、品质速测等设施设备和交通工具,配备蔬菜栽培、植保、土肥等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推广服务水平。建设县域性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展示基地,开展引进试验、示范展示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建设一批蔬菜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配备施药机械和交通工具,推进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

第六节 建立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发布体系


  在全国蔬菜优势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建立由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重点县、省级数据处理中心、部级数据处理中心组成的蔬菜生产信息监测体系,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增强政府调控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以及生产主体的应对能力。重点建设网络信息平台,配置网络服务器和终端设备,开发生产信息监测软件;开展蔬菜生产信息监测,对全国大宗蔬菜的播种面积、产量、上市期和产地价格信息进行采集、分析、预测和发布,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生产和预警信息,合理错开播种期和收获期,防止盲目生产,避免集中大量上市或脱销断档,促进生产稳定发展、市场平稳运行。

第七节 开发利用沼渣沼液


  按照“政府扶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的原则,沼气和沼渣、沼液利用工程建设向蔬菜优势区域倾斜,促进人畜粪便、菜地废弃物转化利用,实现畜、沼、菜有机结合和循环发展。通过沼渣、沼液的合理使用,改良菜地土壤,减轻病虫危害,提高蔬菜产品品质和产量。

第八节 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全国蔬菜优势产区和大中城市郊区,扶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化生产主体,重点建设集约化育苗、统防统治、商品化处理等设施,开展统一种苗供应、统一病虫害防控、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等方面的服务,逐步解决一家一户生产管理、技术推广、产品销售、质量监管难的问题,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

第五章 流通发展重点


  现代蔬菜流通体系是有效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具有较强的公益性。要提高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含社区菜市场)公益性的认识,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应重点支持批发市场、零售网点、冷链物流、信息监测体系设施建设,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产销衔接,保障蔬菜流通顺畅,大幅度降低蔬菜腐损率。

第一节 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


  蔬菜产销批发市场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要在现有基础上,统筹考虑城市人口、蔬菜基地规模、交通区位、物流走向,加快完善以大型销地批发市场为中心,产地蔬菜批发市场为依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保障蔬菜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在蔬菜优势区域核心生产基地根据需要新建和改造一批产地蔬菜批发市场,在大中城市规划布局一批与产地市场相衔接的大型销地批发市场,在交通物流结点规划布局一批集散型批发市场,重点建设冷藏保鲜、加工配送、电子结算、信息与追溯平台、质量安全检测、交易厅棚和废弃物处理等流通基础设施,建成灵敏、安全、规范、高效的蔬菜物流和信息平台。

第二节 增加城市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


  全面推进农贸市场、社区菜店基础设施、管理等方面升级改造,重点建设交易厅(棚)、档口、追溯平台、给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城乡菜市场标准化建设。各地要改造或建设一批公益性农贸市场,在居民社区配建或改造一批公益性社区菜店和标准化菜市场,增加零售网点,降低零售环节经营成本,稳定蔬菜价格。新建城市居住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配套建设社区菜市场或相应的商业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规范发展早市、晚市和周末农贸市场,为流动菜贩、直销菜农提供便利条件,方便居民购买。

第三节 强化产销衔接


  大中城市根据本地消费需求,主动与优势产区加强协作,建立蔬菜供应保障基地。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向上下游延伸经营链条,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零售客户建立直接购销关系,开展对团体、超市配送服务;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超对接”。着力扩大对接规模,力争“十二五”末,经超市销售的蔬菜比例提高至30%。另外,要进一步引进和规范电子商务交易。
  协调食品加工企业与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上市旺季进行深加工,制成腌制蔬菜、脱水蔬菜、速冻蔬菜与保鲜蔬菜等,缓解集中上市压力,增加蔬菜附加值,特别是出现蔬菜“卖难”时尽可能减少农民的经济损失。

第四节 加强蔬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重点加强分级、包装、预冷等设施建设,提高优势产区蔬菜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能力;发展保温、冷藏运输,稳定商品质量、减少损耗;完善主销区蔬菜冷链配送设施建设,发展具有集中采购、跨区域配送能力的现代化蔬菜配送中心。鼓励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蔬菜流通企业购置预冷、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工具、冷藏等冷链设施设备,加大冷库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蔬菜冷链物流服务企业。

第五节 完善蔬菜流通信息网络平台


  与生产信息平台相结合,完善覆盖全国主要批发市场的蔬菜流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规范信息采集标准,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定期收集发布蔬菜价格、供求等信息。大中城市建立蔬菜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完善蔬菜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

第六节 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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