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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盟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筹建吉林省分公司营业部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盟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筹建吉林省分公司营业部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2〕44号)


安盟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安盟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营业部的请示》(安盟保险〔2011〕1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在吉林省长春市筹建吉林省分公司营业部。

  二、该中心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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