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以春耕、“三夏”、秋冬种时期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查处一批制售假劣农资和禁用药物大案要案。认真贯彻国务院加快种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新修订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加大种子市场和饲料市场的监管。加快健全农资打假举报奖励和省际协办机制,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畅通农资经营主渠道,确保农民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二、开展监管示范县创建,全面推进监管责任落实
(五)启动监管示范县创建活动。制定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相关扶持政策,从“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入手,先行试点,不断扩大,推动监管能力提升。
(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加快制定全国统一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统一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和追溯模式,实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
(七)积极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各级农业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任务,加快建立权责一致的工作业绩考核机制,积极争取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认真做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绩效管理在省级农业部门的延伸试点。加强横向配合和纵向联动,努力构建“分兵把守、协调配合、全国一盘棋”的监管工作新机制。
(八)强化监管条件保障。充分利用已有工作基础和条件,实行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加强与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和条件支持,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逐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保障体系。
(九)健全监管制度。认真总结各地成功做法和经验,形成可以推广的模式和办法。积极推行农药经营备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等制度,大力推动农资连锁经营、信用评级和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动物检疫制度,督促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责任的落实。
三、加快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十)加快建设进程。认真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作出的部署,加大推动力度,凡是尚未出台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方案的省份要加快推动出台,已出台建设方案的省份要抓紧组织落实。要通过明确机构、落实职能和建立队伍,确保年底全国所有涉农乡镇全部建立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