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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会计师项目培训工作的通知

  3.1.4培训教材
  税务会计师系列培训教材一套5本,为《税务会计实务》、《纳税筹划》、《企业税务管理》、《税务稽查与企业纳税风险》、《税法解析》。
  4.报名条
  4.1基本条件
  4.1.1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1.2认真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与纪律的行为;
  4.1.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1.4具备经济类相关专业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
  4.2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税务会计师专业资格培训与考试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4.2.1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财会、税务工作满一年;
  4.2.2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财会、税务工作满三年;
  4.2.3大专学历,从事财会、税务工作满四年。
  5.考试科目与内容
  由税务会计师项目专家委员会负责考试题库的开发,由税务会计师项目管理办公室在全国组织统一考试。

  5.1考试模块

考试模块

构成

专业知识考试

税务会计

纳税筹划

税务稽查与企业纳税风险

企业税务管理

税法解析

综合评估

论文



  5.2考试内容、试题类型、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试题类型及分数

合格成绩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类型

分数

税务会计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简答题

案例分析题

论述题

 

150分

 

120分以上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00

纳税筹划

税务稽查与企业纳税风险

税务管理

案例解析

税法解析

论文

 

50分

20个工作日日内


  6.考试与论文考评
  6.1考试方式
  6.1.1考试采取“全国统一考试”的模式。符合申报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参加当地培训(考试)机构举办的考前培训辅导班,并在当地参加考试。各地培训机构的建立必须经税务会计师管理办公室统一审核和授权。所有授权机构必须按税务会计师管理办公室的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培训辅导。
  6.1.2考试地点由税务会计师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1.3考试内容:综合专业知识、论文考评。
  6.1.4考试形式:综合专业知识采取统一闭卷笔答方式;论文考评,采取统一命题,开卷形式。
  6.1.5考试与论文评审两项成绩总计值120分为合格。
  6.2考试时间:
  6.2.1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进行综合专业知识考试。统一考试每半年一次,具体安排为:每年6月、11月;特殊情况培训机构可申请加考。
  6.2.2命题论文,考生在参加综合专业知识考试后20个工作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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