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
(2011年第20号(总第185号))
关于批准发布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修改如下:
1.将5.1 a)“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改为“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2.将7.5.1 f)“实施产品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改为“实施产品放行、交付和交付后的活动”;
3.将附录A表A.1(第10页)第14栏中的“4.6 管理评审”调整到第13栏中;
4.删除附录A表A.1(第10页)第20栏中的“4.1 总要求”;
5.在附录A表A.1(第12页)第5栏中增加“4.5.3 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6.删除附录A表A.2(第12页)第6栏中的“5.5 职责、权限与沟通(仅限于标题)”和“5.5.1 职责和权限”;
7.删除附录A表A.2(第13页)第8栏中的“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仅限于标题)”和“7.5 生产和服务提供(仅限于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