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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和综合管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五、其他事项

  1.研修班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收取培训费和食宿费。

  2.学员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3.研修结业时,学员应提交书面研修成果。研修班向考核合格学员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

  附件:1.研修人员名额分配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和综合管理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一:
研修人员名额分配

  一、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海南等10省(区、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人员(每单位限报1人)。

  二、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等10省(市)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每单位限报1人)。

  三、30家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技术骨干(每单位限报1人):

  1.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2.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3.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4.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6.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7.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8.清华大学

  9.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10.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11.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2.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13.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1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

  15.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16.吉林大学

  17.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18.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9.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21.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22.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3.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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