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合作司关于征集2012年度中丹科技合作联委会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丹麦王国政府间科学技术合作协定》,为推动中丹在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领域科技合作,中国科技部与丹麦科学、创新与高等教育部联合启动2012年度中丹科技合作联委会项目征集工作。
一、申报说明:
1、 2012年度中丹科技合作联委会重点征集领域如下:
·风电与智能电网
·生物质能
2、双方申报单位需有一定合作基础,合作项目应基于互利共赢,具有创新性并有产业化前景,鼓励企业参与项目申请,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的联合项目。
3、丹方2012年度中丹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合作总预算为1000万丹麦克朗,共资助2个项目。中方计划资助项目数目相仿,请各有关单位酌情申报。中方项目团队执行期不超过3年。
4、风电与智能电网领域的申报对象仅限于2011年9月22前根据“
关于增补中国与欧洲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备选项目建议的通知”,申报过中丹合作的项目单位。
生物质能领域由各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对申请进行初选,各部门最终推荐不多于1个项目申请。
二、申报方法:
(一)风电与智能电网领域:
2011年9月22前根据“
关于增补中国与欧洲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备选项目建议的通知”申报过中丹合作的中方项目单位,请与丹方伙伴联系,请其向丹麦科技创新局(DASTI,Danish Agency for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提交项目申请,只有双方均提交的项目申请才视为有效。中方项目单位只需补交电子版项目信息表(附表),电邮至hzs_ozc@most.cn,无需重复提交盖章纸版材料。
(二)生物质能领域
1、中丹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丹麦科技创新局(DASTI,Danish Agency for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中方申报采取离线方式。请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 (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