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公安部关于仿真枪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仿真枪认定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复字〔2011〕1号)
北京市公安局:
你局《
关于仿真枪认定标准
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公治字〔2010〕)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关于仿真枪与制式枪支的比例问题
公安部《仿真枪认定标准
》第
一条
第三项规定的“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其中的“一倍”是指比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长出一倍;其中的二分之一与一倍均不包含本数。
二、
关于仿真枪仿制式枪支年代问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