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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2012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工作的通知

  注:1、申报单位为省级文化厅(局)、计划单列市文化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文化局和文化部直属单位。
  2、项目类别分为供给和需求两类,项目形式分为大舞台、大讲堂、大展台3种。
  3、实施时间具体到年月,实施地点具体到市、县级。

  附件2:文化志愿者申请登记表
  (参考样式)

姓 名

 

性 别

 

照片

民 族

 

出生年月

 

职 业

 

健康状况

 

工作单位及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文艺专长

 

申请人承诺

我志愿成为一名文化志愿者,我自觉传播先进文化,践行志愿精神,促进文化交流,为丰富边疆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边疆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贡献力量。

申请人签名:

组织机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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