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总结2009年以来渔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农办渔[201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
近年来,在各级渔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渔业统计工作取得长足进展,逐步走上了依法、规范、科学统计的道路,在推动我国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渔业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十二五”期间现代渔业建设服务,决定对2009-2011年的渔业统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并及时总结渔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渔业统计是承载渔业发展历史、记录渔业发展轨迹的重要工具。同时,渔业统计也是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能,是国家农业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的是国家统计调查任务。“十二五”期间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现代渔业建设,更加需要准确的统计数据来提供强有力的监测、评价和服务,更加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渔业统计工作水平。及时总结3年来的渔业统计工作成绩和经验,系统梳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找准主攻方向和着力点,争取更有力的工作支持,对进一步做好渔业统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全面系统总结渔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此次总结工作。总结材料要做到内容充实,对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提炼,避免泛泛而谈;要认真梳理、前后对照,客观反映3年来渔业统计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总结内容主要包括:
(一)渔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在规范渔业统计工作行为、提高数据质量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在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条件保障等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成效和经验。
(二)对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的贡献作用。通过对统计资料收集整理、信息发布、统计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客观反映渔业统计在履行部门职能、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产业发展、应对突发事件等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各级财政渔业统计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我部安排的中央财政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渔业统计)项目和资金执行情况;各级地方财政安排的渔业统计项目和资金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