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评估问卷调查的通知
(2012年)
为做好《
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的后评估工作,全面了解该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情况,发现矿业权审批登记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登记审批管理。我们专门设计了后评估调查问卷,欢迎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回答此问卷,表达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总结立法经验提供依据。
您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调查问卷反馈给我们。
在此,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协助!
联系人:孙志伟
联系电话:010-61592893
电子邮箱:szw791115@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259信箱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法规室
邮政编码:101149
附件:
填写说明:请您在认为合适的“□”内打“√”,或在“_”处填上适当的内容。
1.您认为该文件的实施效果如何?
□ 非常好 □ 较好 □ 一般 □ 较差
2.该文件规定,煤炭勘查区块面积大于30平方公里(含)的勘查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其余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勘查许可证;钨、锡、锑、稀土矿产勘查投资大于500万元人民币(含),或勘查区块面积大于15平方公里(含)的勘查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其余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勘查许可证;油页岩、金、银、铂、锰、铬、钴、铁、铜、铅、锌、铝、镍、钼、磷、钾、锶、铌、钽矿产勘查投资大于500万元人民币(含)的勘查项目,由国土资源部颁发勘查许可证,其余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勘查许可证。您认为,各矿种的勘查许可证由谁审批登记?
| A.由国土资源部
| B.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 C.按照200号文规定
| D.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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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勘查项目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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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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钨、锡、锑、稀土矿产勘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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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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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页岩、金、银、铂、锰、铬、钴、铁、铜、铅、锌、铝、镍、钼、磷、钾、锶、铌、钽矿产勘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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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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