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的通知
(林造发〔2012〕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的考核管理,凸显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灾、减灾成效,按照“重点突出、体现主体、从严适度、简便易行”的原则,我局组织生产单位及专家对《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成灾标准》(LY/T 1681— 200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见附件1),并对成灾标准中相关指标进行了界定和说明(见附件2)。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有关指标,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不断提升防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十二五”防治目标顺利实现。在标准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造林绿化管理司。
附件:1.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
2. 指标界定与有关说明
国家林业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1: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
(表1)
种 类
| 成灾指标
|
危害程度
| 受害株率
(%)
| 林木死亡株率
(%)
|
松材线虫病
| 出现感染病株
|
|
|
美国白蛾
| 失叶率20%以上
| 2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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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兔)
|
| 25以上
| 10以上(幼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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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甘菊
|
|
| 3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