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国家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6、土地、重要原材料以及其它所需证明材料。
  7、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8、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国家补贴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9、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主持部门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所属领域

总投资

资 金来 源

申请国家补助资金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起止年限

项目建设内容

企业自筹

银行贷款

1

     

 

    

 

 

2

     

 

    

 

 

3

     

 

    

 

 

4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