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展急救技术操作规程的全员培训,实行合格上岗制度。
十、感染性疾病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执行《
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承担本单位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设立疾病预防控制专职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传染病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医源性感染。
(二)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设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按照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和诊疗规范接诊和治疗传染病患者,不得推诿或者拒绝接诊传染病感染者或传染病患者。成立重点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专家组。
(三)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并按照《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废物。
(四)开展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以及有关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做好院内及责任区域内的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工作。
十一、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和药学部门设置以及人员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与完善医院药事管理组织。
(二)加强药剂管理,规范采购、储存、调剂,有效控制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供应。
(三)执行《
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
(四)医师、药师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并有相应监督考评机制。
(五)医师、药师、护理人员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要求,合理使用药品,并有监督机制。
(六)有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观察用药过程,监测用药效果,按照规定报告药物不良反应,并将不良反应记录在病历中。
(七)配备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用药咨询服务,促进合理用药。
(八)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定期通报医院药物安全性与抗菌药物耐药性监测的结果。
十二、临床检验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临床检验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能够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
(二)有实验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遵照实施并记录。
(三)由具备临床检验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检验质量控制活动,解读检验结果。
(四)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
(五)有试剂与校准品管理规定,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合法。
(六)为临床医师提供合理使用实验室信息的服务。
(七)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够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开展室内质控、参加室间质评,对床旁检验项目按照规定进行比对和质量控制。
十三、病理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病理科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
(二)从事病理诊断工作和技术工作的人员资质符合《
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要求,诊断与制片质量符合相关规定。
(三)有医院感染控制与环境安全管理程序与措施,遵照实施并记录。环境保护及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符合规定。
(四)及时提供规范的病理诊断报告,有严格审核制度。
(五)临床病理医师能够解读临床病理检查结果,为临床诊断提供支持服务。支持下级医院解决病理诊断问题。
(六)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够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照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
十四、医学影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医学影像(普通放射、牙片X线机、曲面体层X线机、牙科CT等)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提供24小时急诊影像服务。
(二)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执行技术操作规范,提供规范服务,保护患者隐私,实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图像质量评价。
(三)提供规范的医学影像诊断报告,有审核制度,有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制度和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
(四)有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环境保护、受检者防护及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等相关制度,遵照实施并记录。
(五)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够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照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
十五、修复工艺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修复工艺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人员梯队与设备配置合理。
(二)按照医嘱与模型进行修复体制作;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实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模型质量和修复体质量检查与评价,开展病例讨论。
(三)工作场所环境保护与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符合规定
(四)科主任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修复工艺标准,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按规定开展质量控制活动并有记录
十六、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完善临床用血的组织管理。
(二)设立输血科,具备为临床提供24小时服务的能力,满足临床需要,无非法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三)加强临床用血过程管理,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促进临床安全、有效、科学用血。
(四)开展血液全程管理,落实临床用血申请、申请审核制度,履行用血报批手续,执行输血前核对制度,做好血液入库、贮存和发放管理。
(五)开展血液质量管理监控,制订、实施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输血传染疾病、输血不良反应、输注无效)的方案,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范。
(六)落实输血相容性检测的管理制度,做好相容性检测实验质量管理,确保输血安全。
十七、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有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控制活动符合《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等规章要求,并与医院功能和任务及临床工作相匹配。
(二)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与教育。
(三)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监测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与高危险因素,采用监控指标管理,控制并降低医院感染风险。
(四)执行手卫生规范,实施依从性监管与改进活动。
(五)有多重耐药菌(MDR)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的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活动。
(六)应用感染管理信息与指标,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七)口腔门诊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符合卫生部有关医院感染相关法律规范和《
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
(八)消毒工作符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要求;隔离工作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要求;医务人员能够获得并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管理符合要求。
(九)医院感染管理组织要监测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医院感染率及其变化趋势;根据医院感染风险、医院感染发病率和(或)患病率及其变化趋势改进诊疗流程;将医院感染情况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比较;定期通报医院感染监测结果。
十八、临床营养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营养科(室)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由有资质的人员从事临床营养工作,执行《
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
(二)有“住院患者的各类膳食的适应证和膳食应用原则”,为住院患者提供适合其治疗需要的膳食。
(三)对住院患者实施营养评价,接受特殊、疑难、危重及大手术患者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患者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
(四)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服务,在出院时提供膳食营养指导;为临床医护人员提供临床营养学信息;参加住院患者座谈会,听取并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
(五)科室有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或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能用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质量安全指标,加强重点患者全程营养诊疗服务的监控管理,定期评价质量,促进持续改进。
十九、其他特殊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为患者提供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其他特殊诊疗服务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标准的要求。
(二)由被授权的、具备法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其他特殊诊疗服务。
(三)由具备专业资质的执业医师出具诊断报告,解读检查结果;建立质量管理与患者安全相关制度,并进行质量控制活动。
(四)符合环境保护、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
(五)开展放射粒子介入治疗活动时,应当符合《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GBZ120-2002)中的要求。
注:本节适用于肌电图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内窥镜检查室等特殊检查部门。
二十、病历(案)管理与持续改进
(一)病历(案)管理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范。
(二)为每一位在门诊、急诊、住院患者书写符合《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的病历,按照现行规定保存病历资料,保证可获得性。
(三)加强安全管理,保护病案及信息的安全。
(四)有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机制,定期提供质量评估报告。
(五)采用卫生部发布的疾病分类ICD-10与手术操作分类ICD-9-CM-3对出院病案进行分类编码,建立科学的病案库管理体系,包括病案编号及示踪系统,出院病案信息的查询系统。
(六)严格执行借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制度,防止丢失、损毁、篡改、非法借阅、使用和患者隐私的泄露。
(七)推进电子病历,电子病历符合《电子病历基本规范》。
第五章 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
一、护理管理组织体系
(一)院领导履行对护理工作领导责任,对护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协调与落实全院各部门对护理工作的支持,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二)执行三级(医院-科室-病区)护理管理组织体系,逐步建立护理垂直管理体系,按照《
护士条例》的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
(三)根据分级护理的原则和要求,落实责任制,明确临床护理内涵及工作规范,对患者提供全面、全程的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
(四)实行护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职责明确,落实护理常规、操作规程等,有相应的监督与协调机制。
二、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一)有护理人员管理规定、岗位职责、岗位技术能力要求和工作标准,同工同酬。
(二)护理人力资源配备与医院的功能和任务一致,有护理单元护理人员的配置原则,有紧急状态下调配护理人力资源的预案。
(三)以临床护理工作量为基础,根据收住患者特点、护理等级比例、床位使用率对护理人力资源实行弹性调配。
(四)建立基于护理工作量、质量、患者满意度并结合护理难度、技术要求等要素的绩效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护理人员的评优、晋升、薪酬分配相结合,实现优劳优得,多劳多得,调动护理人员积极性。
(五)有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计划、保障措施到位,并有实施记录。
三、临床护理质量管理与改进
(一)根据分级护理的原则和要求,实施护理措施,有护理质量评价标准,有质量可追溯机制。
(二)依据《
护士条例》、《护士守则》、《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规范护理行为,保障护理质量。
(三)临床护理人员护理患者实行责任制,与患者沟通交流,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人性化的护理服务。
(四)有危重患者护理常规,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护理措施到位,患者安全措施有效,记录规范。
(五)遵照医嘱为围手术期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术前和术后护理。
(六)遵照医嘱为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治疗、用药等护理服务,及时观察、了解患者用药和治疗服务的反应。
(七)遵照医嘱为患者提供符合规范的输血治疗服务。
(八)保障仪器、设备和抢救物品的有效使用。
(九)为患者提供心理与健康指导服务和出院指导。
(十)有临床路径与单病种护理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流程,有可追溯机制。
(十一)按照《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护理文件,定期质量评价。
(十二)建立护理查房、护理会诊和护理病例讨论制度。
四、护理安全管理
(一)有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职责明确,有监管措施。
(二)有主动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信息的制度,改进措施到位。
(三)有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成因分析及改进机制。
(四)有护理风险防范措施,如跌倒/坠床、压疮、管路滑脱、用药错误等。
(五)临床护理技术操作常见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规范。
(六)有紧急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有培训与演练。
五、口腔门诊临床护理管理
(一)有口腔门诊护理质量管理组织,有规章制度与程序,规范口腔门诊护理工作。
(二)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常见口腔疾病制定护理工作流程和相关调拌技术操作标准。
(三)护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有措施,有记录。
(四)护理配合工作实行四手操作。人员配备合理,技术培训到位。
(五)护理服务突出分诊台窗口服务的特点,满足患者的不同需求。
(六)设立器械处理区,工作中严格执行预防院内交叉感染的各项措施
六、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
(一)有手术部(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二)有消毒供应中心(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三)有麻醉复苏室(或重症监护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第六章 医院管理
一、依法执业
(一)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无院中院。
(二)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三)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超范围执业。
(四)按照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校验、发布医疗广告。
(五)有完整的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并能及时修订完善,职工熟悉本岗位职责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明确管理职责与决策执行机制,实行管理问责制
(一)建立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实施院长负责制,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
(二)医院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各级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决策执行机制,履行职责,实行管理问责制。
(三)各科室、部门责任明确,院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履行协调职能。
(四)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参加管理知识教育与技能的培训。
(五)建立医院运行基本统计指标数据库,保障信息准确、可追溯。
三、依据医院的功能任务,确定医院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一)医院的功能与任务,符合本区域卫生发展规划。
(二)制定医院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医院规模和发展目标、经营方针与策略,与医院的功能任务相一致。
(三)有科学的医院总体发展建设规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医院建筑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消防规范,满足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环保节能、安全运行的要求。
四、人力资源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人力资源配置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管理的需要。
(二)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建立专业技术档案。
(三)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和梯队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五)贯彻与执行《
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与完善职业安全防护与伤害的措施、应急预案、处理与改进的制度,上岗前有职业安全防护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