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根据医嘱,对不同患者(不合作、拒绝进食、拒绝服药或治疗、自杀、伤人等)实施约束(如约束带)等保护措施,加强巡视、注意更换体位、填写约束保护记录;对拒食或防噎食患者采用饮食护理措施以保证能量供给。
(五)有高风险患者(如自杀自伤、冲动毁物、伤人、外走、跌倒等)以及跌倒/坠床、压疮、管路滑脱、用药错误等护理风险评估制度和防范措施。
(六)有病房安全管理制度与巡视制度。按照患者病情、护理级别定时进行病房巡视与巡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七)有临床护理技术操作常见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规范。
(八)有精神科紧急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有培训与演练。
五、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
(一)有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科(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二)有消毒供应中心(室)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和医院感染科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三)有住院病区内一级和三级护理单元质量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护理部有监测改进效果的记录。
第六章 医院管理
一、依法执业
(一)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医院及科室命名规范,无院中院。
(二)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三)由具备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不超范围执业。
(四)按照规定申请医疗机构校验、发布医疗广告。
(五)有完整的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并能及时修订完善,职工熟悉本岗位职责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明确管理职责与决策执行机制,实行管理问责制
(一)建立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实施院长负责制,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
(二)医院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各级管理人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决策执行机制,履行职责,实行管理问责制。
(三)各科室、部门责任明确,院长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履行协调职能。
(四)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参加管理知识教育与技能的培训。
(五)建立医院运行基本统计指标数据库,保障信息准确、可追溯。
三、依据医院的功能任务,确定医院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一)医院的功能与任务,符合本区域卫生发展规划。
(二)制定医院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医院规模和发展目标、经营方针与策略,与医院的功能任务相一致。
(三)有科学的医院总体发展建设规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医院建筑符合国家建设标准和消防规范,满足规模适宜、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环保节能、安全运行的要求。
四、人力资源管理
(一)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人力资源配置符合医院功能任务和管理的需要。
(二)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认定、聘用、考核、评价管理体系,建立专业技术档案。
(三)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和梯队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学科带头人选拔与激励机制。
(五)有与开展公共精神卫生服务相适应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培养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贯彻与执行《
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与完善职业安全防护与伤害的措施、应急预案、处理与改进的制度,上岗前有职业安全防护教育。
五、信息与图书管理
(一)有以院长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有负责信息管理的专职机构,建立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机制,制订信息化发展规划,有与信息化建设配套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医院信息系统能够连续、系统、准确地采集、存储、传递、处理相关的信息,为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和服务提供包括决策支持在内的技术支撑
(三)医院信息系统各子系统之间通过集成实现信息的交互与共享;符合国家及卫生部相关的卫生信息标准和规范;按照政府的要求,支持卫生信息的区域共享和交换。
(四)实施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行信息系统操作权限分级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患者隐私。推动系统运行维护的规范化管理,落实突发事件响应机制,保证业务的连续性。
(五)有针对信息化的资金和人力资源保障。信息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梯队,应与医院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的需要相匹配。
(六)根据临床、教学、科研、精神卫生管理和医院管理的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收集国内外各种医学及相关学科的文献,开展多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务工作,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六、财务与价格管理
(一)执行《
会计法》、《
预算法》、《
审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财务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置到位,财务管理体制、经济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经济活动。
(二)有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应实行总会计师制。
(三)实行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控制医院债务规模,降低财务风险,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完善医药收费复核制度;确保医药价格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准确。
(五)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药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和相关价格政策。
(六)建立与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有工作制度与计划,对医院经济运行进行定期评价与监控,审计结果对院长负责。
(七)按照《
预算法》和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关于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管理、监督和绩效考评。
(八)内部收入分配情况,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个人分配不得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七、医德医风管理
(一)执行《
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尊重、关爱患者,主动、热情、周到、文明为患者服务,严禁推诿、拒诊患者。
(二)有医德医风建设的制度、奖惩措施并认真落实。
(三)有制度与相关措施对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进行监控与约束。
(四)加强医院文化建设。逐步建立起以病人需求为导向的、根植于本院理念并不断物化的特色价值趋向、行为标准。
八、后勤保障管理
(一)有后勤保障管理组织、规章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后勤保障服务能够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为医院职工服务”的理念,满足医疗服务流程需要。
(二)水、电、气、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满足医院运行需要。严格控制与降低能源消耗,有具体可行的措施与控制指标。
(三)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为患者提供营养膳食指导,提供营养配餐和治疗饮食,满足患者治疗需要,保障饮食卫生安全。
(四)有健全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暂存、转移、登记造册和操作人员职业防护等符合规范;污水管理和处置符合规定。
(五)安全保卫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人员、设备、设施要求符合规范。
(六)安全保卫设备设施完好,重点环境、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监控室符合相关标准。
(七)医院消防系统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定期演练;灭火器材、压力容器、电梯等设备按期年检。
(八)后勤相关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工作。
(九)医院环境卫生符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无烟医院的相关要求,美化、硬化、绿化达到医院环境标准要求,为患者提供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十)对外包服务质量与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九、医学装备管理
(一)医学装备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规章、管理办法、标准的要求,按照法律、法规使用和管理医用含源仪器(装置)。
(二)有医学装备管理部门,有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有设备论证、采购、使用、保养、维修、更新和资产处置制度与措施。
(三)按照《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的医疗设备;相关大型设备的使用人员持证上岗,应当有社会效益、临床使用效果、应用质量功能开发程序等分析。
(四)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定期对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五)有医疗仪器设备使用人员的操作培训,为医疗器械临床合理使用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六)有保障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的制度与规范,对用于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要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
(七)加强医用高值耗材(包括植入类耗材)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和低值耗材的采购记录、溯源管理、储存、档案管理、销毁记录、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的管理。
(八)科主任、工程师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能够用质量与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与质量安全指标,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定期通报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管理监测的结果。
十、院务公开管理
(一)按照《
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院应向社会及患者(或患者家属、监护人)公开信息。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院内部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三)动员广大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力,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十一、医院社会评价
(一)医院定期收集院内、外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为动力,改进工作,持续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二)按照患者的服务流程,社会对其要求满足程度的感受,设计与确定医院社会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实施社会评价活动。
(三)建立社会评价的质量控制体系与数据库,以确保社会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
第七章 日常统计学评价指标
一、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
(一)资源配置
1.实际开放床位、急诊留观床位、应急扩展床位数。
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数、医疗社会工作者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数)。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
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留观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开展乡镇和社区公共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督导人次。
4.年培训综合医院医师及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项目数、受训人次。
5.年纳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建立健康档案的患者人数。
(三)治疗质量
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2.住院治愈好转率。
3.住院患者抢救例数、死亡例数占同期住院人次的比率。
(四)工作效率
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
3.床位使用率%。
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
1.每门诊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2.每住院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
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
4.人员经费支出/百元业务收入
5.资产负债率。
6.固定资产总值。
7.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
(七)科研成果(评审前五年)
1.国内论文数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收录论文数/每百张开放床位。
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数/每百张开放床位。
3.获得国家、省市级科研基金额度/每百张开放床位。
二、住院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
(一)住院重点疾病:总例数、死亡例数、平均住院日与平均住院费用。
1.阿尔茨海默氏病性痴呆ICD-10:F00
2.使用酒精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ICD-10:F10
3.精神分裂症ICD-10:F20
4.双相情感障碍ICD-10:F31
5.抑郁症ICD-10:F32-F33
6.焦虑障碍ICD-10:F40-F41
7.强迫性障碍ICD-10:F42
8.严重应激反应ICD-10:F43
9.躯体形式障碍ICD-10:F45
10.儿童孤独症ICD-10:F84.0
(二)住院患者安全和权益保障类指标
1.入院时完成攻击、自伤和自杀风险、物质滥用、不良生活事件等评估率。
2.患者压疮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3.跌倒/坠床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
4.烫伤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
5.噎食窒息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
6.自杀、自伤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
7.伤人、毁物发生率及伤害严重程度。
8.擅自离院发生率。
9.住院期间约束和隔离措施使用率。
10.出院前完成社会功能评估例数
11.出院后持续服务计划制定率、实施率。
三、合理用药监测指标
(一)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
(二)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
(三)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四)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五)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
(六)药费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
(七)出院时多种抗精神病药物联合使用率。
附件3:
三级口腔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基础上,增加口腔专业特色条款,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促使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与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共7章68节,设置339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1节308条标准,用于对三级口腔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第七章共7节31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口腔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口腔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开展口腔诊疗活动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 坚持医院公益性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一)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规模适宜。
(二)医院有承担服务区域内口腔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可提供24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三)临床科室二级诊疗科目至少应设置十二个(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口腔病理专业、预防口腔专业),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规定并满足临床诊疗需要;口腔重点科室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全国或本省(区、市)前列。
(四)医技科室服务能够满足临床科室需要,项目设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达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三级标准;口腔修复工艺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全国或本省(区、市)前列。
二、医院内部管理机制科学规范
(一)坚持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二)按照规范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到制度、师资与经费落实,做好培训基地建设。
(三)将推进规范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
(四)提高工作绩效,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椅位使用率、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
(五)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得到优先合理使用。
(六)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
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
(一)将对口支援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受援医院)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
(二)承担政府分配的为社区、农村培养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
(四)建立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有效衔接的工作流程。
(五)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