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良好的精神风貌。基层组织健全,管理民主,社会和谐;村民尊老爱幼,邻里相互关爱,村民生活怡然自得;民风淳朴,热情好客,诚实守信。
三、评定方式
2012年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推荐活动,采取各地行政管理部门推荐、大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等相结合的形式,分为各地行政管理部门初选推荐、大众投票评选、专家评审、网上公示、认定五个环节。
(一)各地行政管理部门初选推荐。候选村均应为行政村,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选定产生,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3个候选村,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2个候选村,已被认定为2010年和2011年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的不再参加本次活动。请各地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报送条件和数量要求,推荐候选村。此次活动的候选村材料均将在网上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和投票。各地休闲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对所有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12年3月20日前报至我部乡镇企业局休闲农业处,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式两份一并报送。为便于材料的跟踪查寻,请尽量使用中国邮政EMS进行报送。
(二)大众投票评选。委托“魅力城乡”网站(www.365960.com)对报名信息进行整理加工,制作活动官方网页、投票网页,并开通短信投票平台。初步计划4月中旬至5月底由社会大众通过网页或者短信平台对候选村进行第一轮投票,具体要求请届时查询活动官方网页。第一轮投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得票数第1名的村晋级第二轮投票。6月初至7月中旬由社会大众通过网页或者短信平台对候选村进行第二轮投票,前20名的候选村晋级专家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组织专家组对第二轮投票得票数前20名的候选村进行评审,根据有关标准,选出10个村。
(四)网上公示。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对拟认定的10个村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和魅力城乡网上进行公示。
(五)认定。网上公示无异议的村,由我部予以认定为2012年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
四、须提交的材料
(一)文字资料
由各参选乡村填写好《2012年中国最有魅力休闲乡村推荐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