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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农办财[201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业)厅(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部,黑龙江、广东省农垦总局: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2011年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1]6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验收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81号)有关要求,经商财政部同意,我部定于近期对各地“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验收情况及全年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组织形式

  考核工作由我部财务司会同相关司局组织实施,选派项目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分赴各地开展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采取资料审查与抽查项目实施单位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核内容

  (一)资料审查

  请各省级单位准备项目自评估报告,届时供考核组审查。项目自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前期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工作部署、项目实施方案编报、管理制度制定、项目承担单位审查及筛选、项目任务下达、宣传与信息报送、部门协作机制建立等方面。

  2.地方资金安排情况。主要包括地方“菜篮子”产品扶持资金安排情况,以及资金来源、资金使用等方面。

  3.项目实施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实施进度、建设实施及建设内容调整情况、工程工艺标准等方面。工程工艺标准具体参照我部相关行业司局发布的创建规范(蔬菜类以《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规范》为评分基础,畜产品以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验收评分标准为基础,水产品以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评分标准为基础)。

  4.项目验收情况。主要包括项目验收组织、验收标准制定、验收结果确定、项目目标实现情况等方面。

  除自评估报告外,请各省级单位相应准备好上报农财两部的全部文件、各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实施方案及验收报告等。资料不全者,今年将不安排此项资金。

  (二)定点抽查

  在完成资料审查的基础上,将对每个省级单位随机抽取种植、畜牧、水产类各1个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现场抽查。核查组将对照项目实施方案、验收报告,具体核查项目实施情况和管理措施,项目目标完成及效益情况,并到地方财政等相关部门了解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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