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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浙江省杭州市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同意将浙江省杭州市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的批复
(民函〔2011〕276号)


浙江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要求将杭州市列为全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请示》(浙民基〔2011〕106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发〔2011〕11号)精神和杭州市开展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我部同意将浙江省杭州市确认为“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支持杭州市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先行先试,紧紧围绕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问题,加快创新步伐,认真总结经验,为“十二五”期间全国开展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样板,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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